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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固废处置中心_上海固废管理系统中心

1.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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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垃圾分类现在的情况如何?未来趋势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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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三峰环境(601827)2020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肺炎疫情、国内国际经济下滑、行业政策调整、环保监管力度加大等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保持定力积极应对,苦练内功稳健发展,加快复工抢抓工期,强化运营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2020年1-6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3.77亿元,同比增长18.62%,实现归母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27.67%;截至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到182.87亿元,较上期末增长26.20%。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良好

汕尾项目(二期)于报告期内正式建成投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个(不含参股项目),分布于四川、广东、重庆、新疆等1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司依托生产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通过科学化、流程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各项目持续稳定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各投运项目合计完成垃圾处理量415.81万吨,同比增长13.11%;发电量15.24亿度,同比增长12.8%;实现上网电量13.43亿度,同比增长13.22%;平均自用电率为11.99%,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

(二)市场拓展取得较好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重庆合川和山西吕梁2个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新增处理规模2000吨/日。在EPC建造业务方面,子公司三峰卡万塔与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澳门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扩建工程EPC项目,中标金额25.67亿澳门币。在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业务方面,报告期内三峰卡万塔新取得辽宁营口、河北邯郸等垃圾焚烧设备供货项目12个,三峰 科技 新取得四川广元、山西运城等垃圾渗滤液膜处理系统设备供货项目6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0950吨/日(含参股项目),公司已在全球194个垃圾焚烧项目共有325条焚烧线的核心设备及部件和技术应用业绩(含已签约项目),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三)在建及筹建项目平稳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及筹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0个(不含参股项目)。公司克服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抢抓工期,基本按照推进各项目建设和筹建工作。其中,汕尾项目(二期)于报告期内正式运行,东营项目(二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洛碛项目、赤峰项目(一期)、鞍山项目、浦江项目等在建项目施工进展正常,綦江项目、西昌项目(二期)、会东项目等筹建项目按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四)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公司重点开展了“垃圾焚烧发电近零排放烟气处理技术研究项目”、“炉排炉尾部烟气再循环的低氮燃烧技术研究项目”等多个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并申请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同时,公司根据住建部委托,牵头修订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国家标准,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编写了《“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发展报告》。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基本确定了“以收定支”的政策原则,合理确定每年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并对存量项目取补贴清单管理,同时与环境违法行为直接挂钩。公司在建项目可能面临不能进入补贴清单或补贴水平退坡的风险。虽然公司针对新增项目,积极通过技术方案优化及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发电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力求将电价政策调整因素纳入垃圾处置费调价机制等措施应对未来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风险,但未来如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较早、发展规模较大、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研发能力的公司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可能吸引更多资本驱动型的企业进入本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将增加,新获取项目的收益率也存在下降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职责,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完善环保设施,建立了由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多个环保设施系统构成的环保执行体系,并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民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环保的要求将更为严格,如果发行人未能严格满足环保法规要求乃至发生环境污染,则发行人将面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同时,随着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如果员工在日常生产中出现操作不当、设备使用失误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风险。

5、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BOT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期间,如材料或设备备件价格、人工成本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或受到预期之外的环境、地质、周边 社会 公众对项目造成二次污染担心等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成本上升。

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果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将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此外,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将增加,公司也将面临运营成本增加的风险。

6、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受益于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和免征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不利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若公司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公司面临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1、公司市场知名度较高,具有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沉淀,公司品牌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先后获得“中国固废行业影响力企业”“2018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19年度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指数)全行业排名前50强”“2019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十强企业”等荣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投资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累计处理生活垃圾约4,321余万吨、提供绿色电力超过143亿千瓦时。公司主动履行 社会 责任,依托“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 社会 实践基地”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 社会 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 综合效益。

2、公司具备成熟的核心设备制造能力

焚烧炉是垃圾焚烧系统中的核心设备,是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稳定、环保运行的基础。公司自引进德国马丁SITY2000垃圾焚烧全套技术以来,根据中国及发展中国家城市生活垃圾水分高、热值低等特点进行不断改进,率先实现垃圾焚烧核心设备国产化。三峰环境主编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国家标准于2009年颁布实施,推动并规范了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公司生产的逆推型机械炉排炉用倾斜逆推式炉排,炉排片及进风方式经过优化设计,具有垃圾扰动充分、燃烧效果好、炉渣热灼减率低、运行可靠稳定等特点。

3、公司具有全产业链协同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具备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投资、建造、设备制造和运营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产业协同优势明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的各业务环节之间相互协同,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提升运营效率,加强设备运营维护,促进技术创新,从而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有效保障。

4、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已逐步建立起涵盖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制造、项目设计建造、项目运营管理等领域的技术体系,形成了“低热值、高水分”和“高热值、低水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计算模型,建立了烟气处理半干法、干法、湿法等多种工艺计算平台。公司依托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化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主编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大型垃圾焚烧炉炉排技术条件》《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修订)》等6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编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等11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5、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经验

公司是中国最早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企业之一,旗下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运营时间已超过10年。通过长期稳定运行,公司积累了大量关键数据和运营管理经验,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运营体系化、管理标准化、团队专业化、集约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位居行业前列。2014年,公司专业的项目运营管理技术和经验输出到了泰国普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都九江、重庆丰盛和六安三峰在住建部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的“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中获评“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南宁三峰、成都九江被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评为“绿色发展标杆企业”。

6、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多年,自公司成立以来与公司保持共同成长,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核心设备制造、项目投资、设计、建造、运营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从业经历、较强的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勤勉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时,公司不断吸收行业技术、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形成了稳定的综合化管理队伍,为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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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的实际需要,组织拟定有关规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

督查,指导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和协调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行政法律事务;

(二)根据本区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课题调查和政策研究;

(三)负责局机关的机要收发、文秘、文印、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全局的信访管理;

(四)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修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五)负责局行政、党务条线的年度工作的汇总和修改,全局性会议活动的筹办工作;

(六)负责局党工委的日常务办理,做好局党工委会议安排等工作;

(七)负责局对外宣传、政务信息报送、编写简报等工作;

(八)负责局信访、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的献血、兵役、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

(十)负责编制因公出国考察、培训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外事管理及内宾接待等工作;

(十一)负责局行政后勤事务、机关编制、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工作;

(十三)负责全局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局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协调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

(三)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四)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局系统的人事调配、干部聘用、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工作,做好人才规划、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录用及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

(七)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教育、待遇保障及其他有关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劳动工资、、保险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信息的集、维护,以及人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局系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工作;

(十三)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局系统生育工作;

(十五)负责与上述职责相关的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局系统财政部门预算及基本建设年度,并对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协调、监督局系统综合平衡、资金使用情况,协调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指导局属各单位年度预决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基本建设的前期审批及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的招投标及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制订局系统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根据国家财会制度,指导和监督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各类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年报汇审、决算工作;

(八)负责国家财政预算、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内部审计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核、登记、变更、划转等工作,以及局系统国有资产年报汇编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统计制度的建立,各项业务统计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全局综合统计的各类报表以及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按照新区有关票据使用和管理要求,指导和监督局系统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工作,根据新区统一安排负责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的规范

收支工作;

(十二)负责并指导局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和专项审计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污染防治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水、气、声、固废、辐射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

(三)负责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年报、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法律制度的实施;

(四)负责有关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发布以及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组织区域环境质量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承办区人大、政协污染防治方面的提案及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环境突发应急;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七)负责循环经济工作和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

(八)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基金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环境保护队伍和管理网络的建设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和街道、镇、企业环保专兼职人员岗位培训;

(十)负责有关的环保科研和环保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影响评价处(生态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环保试生产、竣工验收管理;

(三)负责排污权交易管理;

(四)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工作;编制和实施本区环保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

(五)负责协调并监督检查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生态区、环境模范城区创建工作以及环保三年行动的编制和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七)负责开展循环经济以及环保基金有关工作;

(八)负责环保科研、环境宣传工作;

(九)负责有关环境统计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卫生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环境卫生规划、、标准的编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区固体废弃物、粪便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监管;负责固体废弃物、粪便的调运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卫经营费

实施征收管理;

(四)负责本区区级水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指导开展镇级以下水域保洁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公共厕所、废物箱、垃圾箱房、垃圾压缩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境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推进市容管理行业的科技兴业和科技进步;

(七)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容景观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市容景观灯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牵头负责城市景观建设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牵头、协调新区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牵头组织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许可、备案、申报、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考核评比等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利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业指导意见;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水利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务规划控制和行政许可工作;

(四)负责本区防汛防台工作;

(五)负责本区水利的行业管理;

(六)主管本区河道、湖泊、堤防;负责本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七)负责本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排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协调水利突发的应急处理;

(十)研究制定水利技术进步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排水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有关供、排水及水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业指导意见;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供、排水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的统一管理和保护;负责制定水中长期供求、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管理;

(五)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制度和水费征收工作;

(六)负责用水管理工作、节约用水工作;

(七)主管本区水文工作,组织实施水文水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信息、水文情报预报和水公报;

(八)负责协调供、排水突发的应急处理;

(九)研究制定供、排水及水管理技术进步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绿化管理处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发的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绿化行业规范、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专业规划、年度等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区域内绿化管理,建立完善绿化养护考核标准,组织检查考核;

(四)负责本区绿化行政审批,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并进行后续监督;

(五)组织本区的绿化宣传、推动全区义务植树活动,指导、推动城镇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区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本区绿地的普查、统计工作;

(八)负责协调本区绿化重大项目的推进、协调;

(九)负责协调本区绿化信访的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业管理处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发的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有关林业行业规范、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本区林业建设和管理专业规划、年度等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本区森林管理的监管及森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区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本区林业行政审批,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并进行后续监督;

(六)负责本区野生动植物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

(八)负责本区林业科技工作;

(九)负责本区林业及野生动植物的普查、统计工作;

(十)负责东滩湿地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政设施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公路和城市道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道路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督促

落实;

(二)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公路专业规划,参与编制城市道路专业规划;

(三)负责本区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及桥梁的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农村公路、道路管理单位养护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依法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行政许可,监督指导掘路占路许可、超载许可、管线依附桥梁许可、人行道设施设置许可、桥梁保护区施工许可,负责乡村公路命名和

更名许可;

(五)参与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接管(废除)、道路更名、道路规划更改等审核管理;

(六)组织本区公路、城市道路和桥梁的检测和普查,并提出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建立公路、城市道路设施及桥梁维修项目储备库;

(七)协助编制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的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培育、规范公路和城市

道路养护作业市场;

(八)负责编制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业应急预案,负责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维修养护、路政管理等业务报表的汇总,年度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量统计和市政设施技术档案

管理;

(九)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用事业管理协调处(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公用事业管理(燃气、电力、通讯、集中供热)、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公用事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并指导公用事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督促落实;

(二)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公用事业专业规  划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规划;

(三)负责本区公用事业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区道路和管线监察管理工作,负责掘路编制,依法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执法、文明施工督察执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落实本区架空线管理和管线保

护工作;

(五)协助编制本区公用事业行业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公用事业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培育、规范公

用事业服务市场;

(六)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各行业应急预案,协助处理重大电力、燃气、通讯、供热设施事故;

(七)组织协调市府和本区重大工程、实事工程中公用设施配套中的有关问题,协助本区内电力、燃气、通讯、集中供热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国垃圾分类现在的情况如何?未来趋势怎样?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危废处理需要第三方处置单位有危废经营资质、运输单位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

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环评和现场产生的危废类别与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签定危废处置协议,需要审查经营单位的危废经营资质及有限期、营业执照、危废类别清单、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运输协议(挂靠),签订协议后需要在固废系统里进行备案。

工业固废处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些列固废处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固废处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序号

发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固废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

3

202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4

2020年4月30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争取1-2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规领取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和其他行业领域许可,本办法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2020-2022年)》

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建设50个产业创新中心,培育1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目标要求,提出协同利用工业固废制备砂石骨料、推进大宗冶金与煤电固废协同利用、壮大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规模、提高废旧金属利用水平、推动废旧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建设绿色雄安、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等10项主要任务。

7

2020年7月18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8

2020年7月31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9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旨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11

2020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完善市场配置和补贴退坡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领导,在补充通知里对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以及加强项目核查等事项进行补充。

12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的企业,在绿色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202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装、树、联”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且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新《名录》减少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的危险废物,同时亦有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动势必将对危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16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结果的通知》

拟将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的77个项目纳入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规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所需补贴总额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1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6个、沼气发电项目13个

17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固废备案流程?

通过本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记,按照要求逐步填写。

废旧电池回收要办什么证?

废旧电池回收需要办理得手续主要是环保部门的审批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污染源备案。电池分为很多种。有普通的碱性干电池,碳性电池。这类电池含有重金属。有的是铅酸电池,含有强酸和铅。有的是18650锂电池,包装破损接触空气会猛烈自燃

固体废物再利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申报材料:

1、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营业证照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少数地方需要到公安分局去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必须如实填写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3、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负责人签字、署日期)。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再生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表。

7、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

一、垃圾分类概述

自6月初住建部、发改委等9部委发文宣布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垃圾分类逐步引发热议。7月1日,上海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垃圾分类无疑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最近有个很火的段子:自从开始推进垃圾分类,上海市民每天都要经受两次来自老阿姨的灵魂拷问:“侬是什么垃圾?”目前上海将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干垃圾。

上海垃圾分类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OECD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生活垃圾产量保持5%左右的增长,2018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28亿吨,当前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产生垃圾最多的国家。在过去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始终高于无害化处理量,大量城市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垃圾分类显然很有必要。

2014-2018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整个垃圾分类的链条可以分成四阶段,包括:分类投放(居民层面)、分类收集(社区层面)、分类运输(清运)和分类处置(垃圾处理)。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垃圾分类行业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二、垃圾分类行业现状

1、垃圾分类

从已经上线的“创业项目”来看,“上门代收垃圾”是当前最热门的选项之一。有消息指出,目前上海网约代收垃圾APP极为火爆,在一些上门回收的APP应用中,用户增速明显加快,并且叫上门回收垃圾的下单量也逐渐增加,重复下单率也很高,平均七天下一次单。据了解,网约代收垃圾App上线半年以来,在上海已经服务超过150万的用户,而且其中七成用户为80后群体。这与传统的参与垃圾回收都是老年人的数据形成了鲜明对比。

2019年上海网约代收垃圾客户群体占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垃圾运输

从分类运输来看,我国环卫车产量波动较为明显,但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我国环卫车产量从2010年的3.3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10.71万辆,复合增速为15.8%。受垃圾分类政策的影响,预计未来环卫车将细分为有害垃圾清运车、可回收物清运车、湿垃圾清运车、干垃圾清运车四种,并且产量将会继续提升。

2010-2018年中国环卫车产量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垃圾处理

我国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从2009年的356.130吨/天增长至2017年的679889吨/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

2009-2017年中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虽然我国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但是我国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依然不够完善,主要处理垃圾的方式是填埋和焚烧,2017年无害化处理的21034.2万吨生活垃圾中,有12037.6万吨被填埋,8463.3万吨被焚烧,533.3万吨被其他方式处理。

2017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占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垃圾分类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1、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在2013年我国曾强制居民自行投放垃圾并进行分类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对垃圾分类,减轻清洁环保人员的工作负担,促进我国环境文明建设。但只有少部分城市小区做到,一方面是对这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二、三线城市及农村都不知道要将垃圾分类,部分小区也只是应付化走形式,不清楚具体的垃圾属于哪种分类,没有系统的分类标准,比如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不能确保到。另一方面是居民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淡薄,自身抵抗去实施的做法,只是单从个人角度觉得扔个垃圾还那么麻烦,吃力不讨好,所以,这是居民普遍综合素质低下的表现,对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淡薄,不重视其给生活、环境带来的危害。

2、缺乏一个完善有效地分类回收系统

虽然针对垃圾分类回收,国家在2017年3月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先行在部分地区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到2020年,使得垃圾在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下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但目前仍无法得到普遍实施,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处理垃圾取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止成本高、污染环境,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土壤,进而影响水质等。

四、垃圾分类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

1、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如今,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即将到来,其对应产业链中环卫转运、餐厨垃圾处置、垃圾焚烧领域均有望迎来投资机遇,新增设备购置及装置建设空间约1600亿元。湿垃圾由于在居民产生的垃圾中占比最大,在现在前端分类、转运成体系后,有助于后端处理提高效率,原料供应也有所保障,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把厨余垃圾变成有机肥料来获取收益。此外,可回收垃圾也是值得关注的细分领域,其如何分拣处理后进行再生利用,以及行业下游如何处理加工都有很大机会。

2、垃圾回收市场化和产业化

相关的职能部门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和理念,融入民间资本的力量,融入市场运作的力量。城市垃圾每年都在递增,如果处理不好是一个严重的环境负担,如果处理好将转化为一种。正确的引导社会资金,出台对应的扶持政策,将有利于垃圾回收市场朝着规范化的商业模式发展,有利于形成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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